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TCM-CS20230405
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增补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第四章供应商须知P20, 综合评审指标、企业荣誉、“2. 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校或教育类优质代理机构荣誉证书,得3分。”问:能否修改为:2.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招标采购相关荣誉证书,得3分?
答:供应商须知P20, 综合评审指标中的“企业荣誉”修改为:“1. 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招标采购代理相关荣誉证书,每项得2分,满分8分。2. 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校或教育类优质代理机构荣誉证书的,得1分。” 其余内容不变。
(二)、本项目第四章供应商须知P21, 综合评审指标、项目人员配备:“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一级建造师的,得2分;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师证书的,每提供 1个得1分,最高2分。3.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师或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4.项目组成员中配有法律专业人员的,得2分,满分2分。备注:(1)第1、2、3项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以及近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五金提供一金)。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认,如无法辨认,不得分。(2)第4项提供“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及成绩公布截图,与第1、2项人员可以重复。(3)第5项法律专业人员如为内部自聘律师,应提供法律专业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及近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五金提供一金);如为律师事务所合作法律专业人员,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合作合同、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及合作律师事务所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问:1、备注(1)、(3)中涉及的五金提供一金的含义不清。是否可以理解为缴纳五险中的一险即可?2、备注(2) ,要求法律从业人员进场代理项目,不符合专业对口的情况。此条是否有误?3、备注“(3) 第5项……”,项目人员配备评审条款中不含第5项,是否是第4项的要求?
答:本项目第四章供应商须知P21, 综合评审指标、项目人员配备:备注(1)、(3)中涉及的五金提供一金修改为“提供任意五险之一即可”;删除备注(2)第4项提供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及成绩公布截图……;备注“(3) 第5项……”,修改为:“(2)第4项… …”。
(三)、安徽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增补项目磋商公告中第三条磋商时间和第四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均调整为:2023年4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