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废弃物的安全处理,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国资处、药学院、科研实验中心于12月对全校实验室有机废液进行了一次专项集中收集和处置工作。

本次集中收集处置工作,由国资处联系具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向上级环保单位申报、审批,经一系列网上电子程序确认后完成。国资处多次与处置单位沟通协调,邀请技术人员前往药学院和科研实验中心对实验室有机废液进行化学性质鉴定,共鉴定有机废液105桶,保证了本次有机废液处置的顺利进行。
同时为加快处置效率,国资处、药学院利用元旦假期于2016年12月31日上午,会同合肥市吴山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在药学院集中运输鉴定合格的91桶有机废液,总重量约1712kg,顺利完成本次处置工作。
另悉,国资处将协调有关部门对剩余的有机废液进一步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处置,减少安全隐患。(国资处沈明文/王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