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树立全员资产管理意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经研究决定在部分二级机构试行资产使用公示制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启动时间
公示启动时间:2010年12月3日。
二、公示形式
以统一的“安徽中医学院资产使用公示”表进行公示。资产数量较多,第一页用表头纸,后续的用普通A4纸。
三、公示性质
及时更新,永久性张贴。
四、公示位置
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明显的地方。
五、表格制作
1、公示栏目统一,见附件一。
2、使用Excel表格,横向打印。
3、表头纸的打印:上边距5,下边距2,表头栏目行距50.25,宋体14号,加粗,资产序列标准设定十三行,宋体12号,行距24.75,见附件二。
4、后续表格的打印:用普通A4纸横向打印,上边距2.5,下边距2.5,资产序列标准设定十五行,宋体12号,行距24.75。见附件三。
六、实施步骤
1、各部门专管员核实确定各办公室或各教研室(实验室)资产公示内容。
2、将公示内容与国资处再次进行核实。
3、资产使用人在已核实确定的资产使用公示表上签名。
4、张贴公示。
七、首批公示单位
中医临床学院、针灸骨伤学院、中西医结合临床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医药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体育部、研究生部、教务处公共教学技术中心、图书馆、科研实验中心、网络中心、校办、总务处等十七个部门。
八、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示工作,宣传动员到位,工作认真细致,以保证公示制度顺利实施。
2、各专管员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核实公示内容,做到不重不漏,力争准确详实,杜绝公示内容与账卡物及使用人不符的现象。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