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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中医学院闲置固定资产调剂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通知

发布日期:2009-08-25 发布时间:2009-08-25 浏览次数:

国资字〔2009〕6号
各教学院(部)、机关各处室、校直各单位,两所附院: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徽中医学院闲置固定资产调剂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徽中医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安徽中医学院闲置固定资产调剂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二:安徽中医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试行)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财务 闲置 固定资产 通知
安徽中医学院国资处                   2009年6月16日印发
各教学院(部)、机关各处室、校直各单位,两所附院: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徽中医学院闲置固定资产调剂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徽中医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