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以询价方式对2017年度资产核查第三方审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服务机构可对我校2017年度新增资产账目清单和教育厅财政厅资产报表的相关要求在 2018年2月26日(周一)10时前,向我校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含服务所有费用。
2、成交原则:在符合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服务机构作为成交单位。服务机构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审计服务机构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
(2)必须在其报价函中附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3)必须诚实、守信,所提供的参数必须真实、准确。
(4)各投标单位提交询价函应单独密封。
5、若中标机构服务得到国资、审计、财务部门的认可,可在原服务费不变的情况下续签合同1年。
二、清查需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 | 地点 |
| 2017年新增资产核查 | 2018年3月1日之前完成 | 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 |
编制2017年度资产核查审计报告 |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机构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密封后递交本单位。
4、报价函必须单独封装。
四、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8129112 13866175893
询价函送达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前江路1号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惟是楼(原B7楼)227室
监督电话:0551-68129047
安徽中医药大学国资处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