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安徽中医药大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投标人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技术、服务及相关要求在 2017年4月19日10时前,向我校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投标人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投标人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本项目预算价:6万元/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五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截至2017年4月1日),在合肥有常设机构或常驻工作人员;
(2) 投标人及其指定的法律顾问必须满足律师执业5年以上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近三年有高校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有高校合同管理、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方面相关法律事务丰富的实践经验;
(4)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及服务要求 | 单价(1年) | 总价(3年) |
1 | 安徽中医药大学法律顾问服务 | 自行下载.doc | | |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投标人应就法律咨询等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投标人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单位。
4、报价函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制作、单独封装。
四、项目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 0551-68129024,18955156492
询价函送达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前江路1号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B7楼227室
监督电话:0551-68129047
安徽中医药大学国资处
2017年4月11日
询价采购投标人报价函
项目编号: AHTCM--XJ20170403
安徽中医药大学: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司已认真阅读了贵单位发布的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报价表: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响应情况 | 单价 | 总价 |
第一包 | | | | | |
第二包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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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二、服务期限
见技术及服务要求第13条。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备注:
1、我公司报价函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
2、我公司理解最后的成交价不一定是最低报价;
五、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投标人名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