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拟以询价方式对安徽中医药大学汽车报废处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业内具备条件的公司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投标人可就询价项目的技术、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21年4月25日10时前(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向我校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高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投标人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投标人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相关经营许可证,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持有属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有效期内)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近三年在投标过程中被其中任何一家业主单位列为黑名单的。
二、服务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及服务要求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安徽中医药大学汽车报废处置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 |
4月29日前完成 |
学校指定 地点 |
三、制报价函要求:
1、投标人应就须对询价需求中的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询价函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报价函主要包括:
①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复印件;
③法人签字的报废处置大写报价(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投标人响应学校报废处置服务要求承诺函;
⑤服务方案;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邮)交本单位。
四、询价函送达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龙子湖路350号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惟是楼(原B7楼)227室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551-68129113
项目咨询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8129112
安徽中医药大学国资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