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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部分资产处置机构询价函

发布日期:2018-11-12 发布时间:2018-11-12 浏览次数:

我校拟以询价方式对部分已评估的资产进行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回收企业应遵循评估公司给出的评估价格(2000元)基础上给予报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条件前提下,以提出最高报价的回收机构作为成交单位。回收机构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价。

3、回收机构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回收资质要求:

(1)必须在其报价函中附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2)各投标单位提交询价函应单独密封。

二、清查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资产数量

地点


电梯辅材

1

安徽中医药大学梅山路校区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回收机构就以上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回收机构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密封后递交本单位。

4、报价函必须单独封装。

四、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8129112

询价函送达时间:2018111510时之前

询价函送达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03号安徽中医药大学梅山路校区新安楼6楼国资处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1-68129047

安徽中医药大学国资处

201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