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各委员: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国资处在原有《安徽中医学院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同时结合学校实际拟定了《安徽中医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讨论稿)》和《安徽中医学院闲置固定资产调剂使用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办法》),以上三个《办法》几易其稿,并征求了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工会及相关院部的意见形成初稿。为使《办法》更加完善、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现将以上《办法》挂到学校国资处网站的通知公告板块,请各位委员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点击网页,认真阅改,提出宝贵意见,并请于5月22日前书面反馈至国资处,逾期作无意见处理。
安徽中医学院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讨论稿).doc
安徽中医学院闲置固定资产调剂使用管理办法.doc
安徽中医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doc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