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教师住房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造价单位招标”项目(项目编号:AHTCMCS2019002)变更公告如下:
1、原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9日10:0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惟是楼二楼234会议室(暂定)”,变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9:3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徽中医药大学梅山路校区新安楼六楼会议室(暂定)”。
2、原磋商文件“初审”
(1)第三项“投标函”、第八项“开标一览表”、变更为不需要提供
(2)第四项“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变更为“加盖公章”
(3)第五项“投标授权书”:“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变更为“加盖公章”
3、原磋商文件“综合评审”中“投标人业绩”:
(1)投标文件中提供审计委托合同(或委托证明)或清单控制价封面等有效证明复印件,且提供的证明材料须体现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变更为“投标文件中提供审计委托合同(或委托证明)或清单控制价封面等有效证明复印件,且提供的证明材料须体现工程造价和建筑面积”。
(2)“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4亿元且不低于15万平方米造价的房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或控制价清单编制项目)业绩的”变更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4亿元且不低于15万平方米造价的房建工程控制价清单编制项目”
(3)“跟踪审计的业绩以合同为准,属于框架协议的提供施工合同或者业主证明。”变更为“属于框架协议的提供施工合同或者业主证明”
(4)原磋商文件“综合评审”中“项目负责人荣誉及业绩”:
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4亿元且不低于15万平方米造价的房建工程控制价清单编制项目(或跟踪审计项目)业绩的,变更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4亿元且不低于15万平方米造价的房建工程控制价清单编制项目”
“跟踪审计的业绩以合同为准,属于框架协议的提供施工合同或者业主证明。”变更为“属于框架协议的提供施工合同或者业主证明”。
4、原磋商文件“综合评审”中“价格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B的得满分3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的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商务报价不得低于合肥市造价咨询企业自律公约费率的8折,否则做为无效标处理。”变更为“投标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值B的得满分3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的扣0.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0.1分,不足1%的,按1%计算。扣完为止(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商务报价不得低于3.2折,不得高于6折,否则做为无效标处理。”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中医药大学国资处
项目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551-68129285 1595692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