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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采购-新校区B-4图书馆人防项目评审结果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23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次数:

安徽中医药大学新校区B-4图书馆人防项目评审结果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26 11:41 来源:接口访问次数:10346

一、安徽中医药大学新校区B-4图书馆人防项目(项目编号:ZB201907103)原成交供应商安徽屹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经采购人确定,安徽观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递补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人民币肆拾柒万伍仟元整(¥475000.00)。

采购人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前江路1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551-68129285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18-19

项目负责人:彭健、高婷婷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3715156006263

公告期限:2019726日至2019729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1905室,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37,电子邮箱:ahdxpm2@163.com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