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负责国资处各项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本处工作目标、思路计划的制定及工作任务的分解和部署;教育督促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配置、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大宗物资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组织学校基建项目和设备招投标、入库验收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汇总和整理全校国有资产资料及资产信息上报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资产专管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八、负责对学校经济实体进行所有者权益的监督,完成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任务;
九、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考核、评优奖惩、职称评聘及职务晋升等有关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处长做好国资处各项管理工作;
二、协助处长制定本处工作目标、思路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和部署,教育督促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协助处长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四、负责全校资产设备的登记、验收、建账、统计年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产权年检等基础管理工作;
六、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国资处网站的建设、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
九、负责本处的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创建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