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台复印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 2011年11月23日9时前,向我校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供应商代理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证明。
(3) 必须诚实、守信,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必须真实、准确。
(4)投标人在其报价函中(附后)须附有所投产品的彩色样本图。
二、货物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黑白复印机 | 可复印A3、A4纸张,分辨率600×600dpi 参考型号:夏普311+RP10 | 1台 | 安徽中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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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2、请将投标商资质、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密封后递交国资处。
四、项目联系人:完茂林、王保安
联系电话:0551-5169037 传真:0551-5169091
详细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03号 邮编:230001
安徽中医学院国资处
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