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做好2012年固定资产采购工作,根据《安徽中医学院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校国资[2009]87号)的规定,请各部门结合2012年工作需要和学校现实财力,在充分酝酿,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认真申报“2012年部门固定资产采购计划”,按“填报说明”(附件一)要求,分类填写(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计划申请表,并于2011年12月22日前将此表报送国资处。
附件一
填报说明
1、“部门” 栏以教学院(部)、行政处室为单位。
2、固定资产申报价值标准: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均应列入申购计划;办公家俱类(桌、椅、文件柜等),不分价值高低均应列入申购计划。
3、使用切块经费购置固定资产请填报“切块经费采购计划申请表”(附件二)。
4、使用学科建设、质量工程、科研课题等项目经费购置固定资产填报“项目经费采购计划申请表”(附件三)。
5、凡申请学校立项采购的资产,填报“立项采购申请表”(附件四),同时附经学校分管院长审批后的专题立项报告。
6、计划申报表中“预算金额”指预估金额;“用途说明”需填写到具体使用人;“经费来源”需填写具体使用哪类经费(如课题经费或学科经费等),所有栏目不能空缺。
7、计划申请表须以纸质版、Excel版两种形式上报。纸质版须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Excel表格从国资处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