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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仪器设备分散采购合同备案材料清单

发布日期:2020-06-10 发布时间:2020-06-1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仪器设备分散采购管理工作,规范相关报账程序,根据《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各报销人在进行科研仪器设备分散采购项目报销前,需到国资处进行合同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1.《安徽中医药大学采购项目申请表》;

2.分散采购项目的论证记录或决议、采购方式等(含采购明细清单);

3.纸质采购合同;

4.《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仪器设备分散采购项目合同备案表》。

有关说明 :

1.上述四项备案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或影印)件各一份,其中复印(或影印)件国资处留存,原件备查;

2.《安徽中医药大学采购项目申请表》《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仪器设备分散采购项目合同备案表》可到国资处网站下载。